芬芬(Fen-Phen)最初是由制药公司Wyeth公司开发和销售的。当美国FDA宣布与芬芬使用相关的健康问题后,Wyeth停止了该药品的生产和销售,并面临了大量的诉讼。最终,Wyeth同意支付超过超过10亿美元的赔偿金,以解决与芬芬使用相关的诉讼。其中,大部分赔偿金用于赔偿受害者和家属的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,另外还有一部分用于支付罚款和调解费用。
芬芬是由两种药物组成的减肥药物,即(Fenfluramine)和邻苯二甲酸二乙酯(Phentermine)。这种药物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开始被广泛使用,并被认为是一种高效的减肥药物。竞技宝jjb官网
芬芬(Fen-Phen)是由和邻苯二甲酸二乙酯组成的减肥药物,这两种药物在药理学上有不同的作用机制,但它们的联合使用似乎可以产生协同效应,提高减肥效果。一方面,作为一种血清素(5-HT)释放剂,可以增加5-HT的释放,从而降低人的食欲和促进脂肪的分解和代谢。5-HT是一种神经递质,参与了人体内多种生理过程,包括食欲和能量代谢。另一方面,邻苯二甲酸二乙酯是一种类似于(amphetamine)的药物,可以刺激中枢神经系统,增加交感神经的活性,从而提高新陈代谢率,促进脂肪的分解和代谢。它也可以通过抑制食欲中枢,降低食欲。因此,综合来看,芬芬的作用机制主要包括增加血清素释放、刺激交感神经活性和抑制食欲中枢等方面。这种联合使用似乎可以在减轻体重方面产生协同效应。
芬芬在短期内可以有效减轻体重,但具体的减重程度因个体差异而异,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,包括使用的剂量、使用时间、饮食和运动习惯等。一些研究表明,在使用芬芬减肥药的前3个月内,可以平均减轻体重的百分比在5%到10%之间。也有研究显示,使用芬芬一年可以减轻体重的百分比在12%到15%之间。
芬芬的主要成分之一,在1960年代就已经被批准用于治疗肥胖症,但是由于其会导致一些心血管问题,比如高血压和肺动脉高压等,因此在1970年代被撤回了批准。然而,1992年,医生开始使用和邻苯二甲酸二乙酯这两种药物的组合(即芬芬)作为减肥药物,并认为它的效果比单独使用任何一种药物都要好。随后,1997年,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收到了大量关于芬芬使用后出现心脏瓣膜病的报告。这引起了FDA的注意,并迅速启动了调查。经过一系列研究后,FDA于1997年9月宣布,芬芬使用与心脏瓣膜病和肺动脉高压之间存在关联,并建议医生停止使用芬芬。
此后,大量的诉讼开始涌现,声称芬芬使用导致了心脏瓣膜病和肺动脉高压等严重健康问题。许多受害者得到了赔偿,制药公司也面临了巨额的罚款。
这起事件提醒了制药公司和监管机构,必须更加严格地审查和监管新药品的研发和上市,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当前,芬芬是一种已被证明有严重风险的减肥药物,已经撤市。虽然其在短期内可以有效减轻体重,但潜在的心脏瓣膜病和肺动脉高压等风险令人担忧。建议患有肥胖症的人们通过健康饮食和适度的运动来减轻体重,而不是通过使用减肥药物来达到这个目的。